部首 | 部首以外筆畫 | 總筆畫 | 言 | 12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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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ì
1.認知、了解。例賞識、素不相識、不識時務
2.見解、見聞。例高識、學識、遠識
3.知己、朋友。例舊識、親識
[名]
1.見解、見聞。如:「見識」、「遠識」、「才識」、「膽識」。
2.事物的道理。如:「知識」、「常識」。
3.思想、內在思維。如:「意識」。《南史.卷四.齊武帝本紀》:「我識滅後,身上著夏衣、畫天衣。」
4.知己、朋友。《梁書.卷九.王茂傳》:「茂年數歲,為大父深所異,常謂親識曰:『此吾家之千里駒。』」唐.劉禹錫〈元日感懷〉詩:「異鄉無舊識,車馬到門稀。」
[動]
知道、了解。如:「素不相識」、「有眼不識泰山」。唐.白居易〈琵琶行〉:「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副]
剛才。通「適」。《左傳.成公十六年》:「識見不穀而趨,無乃傷乎?」
識(विज्ञान,विञ्ञाण,),佛教術語,指人的意識、心智、生命力、理智、分別能力,為五蘊、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之一. 在早期佛經,經常與心(Citta)、意(Manas)混用,意義接近,但因為用法不同,實際的內涵又有所不同. 其主要是用來作為指區別對象的認知能力. 在梵文,識(विज्ञान,)來自於動詞字根ज्ञा(,意為知道、知識等),加上詞頭vi-(朝向、區別、分別),以及詞尾ana,形成這個單字. 字面意思為區別、理解、聰明的動作,通常指辨別、理解後出現的認知作用. 其與智(ज्ञान,)、了別、表示、令知(梵語:,巴利語:)等,來自相同字根. 《雜阿含經》中,識與心、意經常一同出現,被當成同義詞 . 識的主要功能,在《雜阿含經》中,以「別知」作為識的外顯功能 ,在《增一阿含經》中為「識別是非、亦識諸味」 . 說一切有部阿毘達磨中,以「了」作為識的功能,最早見於《發智論》 ,自《品類論》等始,定義諸識依諸根了別諸境界 . 識是十二緣起之一,無明緣行、行緣識,緣識生名色 ,識與名色共俱 . 識是五蘊中識蘊所攝 ,即為六六法 中的六識身 ,為十二處中的意處 ,十八...閱讀更多
zhì
記憶、記住。通「誌」。
[動]
記憶、記住。通「誌」。《論語.述而》:「默而識之。」《文選.宋玉.神女賦》:「寐而夢之.寤不自識。」
[名]
標記、記號。通「幟」。《漢書.卷九九.王莽傳下》:「訖無文號旌旗表識,咸怪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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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雜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