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字

ㄕˋㄗˋ

shì zì

解釋

識字。《儒林外史》第四○回:「只是這班小孩子,一個個好模好樣,也還覺得聰俊,怎得有個先生教他識字便好!」《紅樓夢》第四九回:「那寶琴年輕心熱,且本性聰敏,自幼讀書識字,今在賈府住了兩日,大概人物已知。」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識字(literacy),有時稱為讀寫能力,是指人閱讀和書寫文字的基本能力. 一般是指讀書和寫字的能力水準到達可以溝通的能力. 不識字的人稱為文盲.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定義,識字是指能夠閱讀理解及書寫表達日常生活中出現簡單文句的能力,亦即是讀寫能力 . 更準確地說,應該是指文化程度,包括認識、理解、解釋、創造、通訊、計算、表達、閱讀各種印刷、電腦顯示、光盤影像等等資料的能力. 識字的意義也可能包括可以理解和某一族羣有關的符號系統,及理解和使用此一符號系統有關的能力. 識字的基本定義也可以是藉由印刷或手寫文字的批判性詮釋而增加瞭解,是終生的思考歷程. 各種識字(包括以下提到的廣義識字)的關鍵是閱讀能力的發展,一開始是有能力瞭解口話及書寫的文字,慢慢的對文字有深入的瞭解. 閱讀發展和一連串複雜的語言學基礎有關,包括對於語音的認知(音系學)、拼字或書寫模式的認知(正寫法)、字義的瞭解(語義學)、文法的瞭解(語法學)及詞內部結構(詞法學),這些能力提供了流利的閱讀及理解的必要基礎. 當有了這些能力時,讀者就有完整的識字能力,包括可以接觸書報雜誌、進行批判性分析、準確且一致的寫作、利用文字...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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