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首 部首以外筆畫 總筆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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ㄙㄨㄛˇ

suǒ

解釋

1.地方。、住、處

2.機關或機構的名稱。區公、派出、研究

3.助詞。放在動詞前面,有代詞的作用,表示動作達到的事物。未聞、有不為、無事事

4.大約、左右、上下。父去里,後還。(《史記.卷五十五.留侯世家》)

5.量詞。計算建築物的單位。房子、三學校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名]

1.地方、處。《呂氏春秋.恃君覽.達鬱》:「厥之諫我也,必於無人之。」

2.恰當的位置。如:「死得其」。《易經.繫辭下》:「交易而退,各得其。」《文選.諸葛亮.出師表》:「必能使行陣和睦,優劣得也。」

3.量詞。計算建築物的單位。如:「一房子」、「三學校」。

4.約略計算之詞。多置於數量、單位之後。《史記.卷五五.留侯世家》:「父去里,復還。」《續漢書志.第一一.天文志中》:「彗星出天船北,長二尺。」

5.機關或機構的名稱。如:「區公」、「派出」、「研究」。

6.姓。如漢代有忠、輔。

[代]

1.表示指示。相當於「此」、「這」。《呂氏春秋.審應覽.審應》:「齊亡地而王加膳,非兼愛之心也。」唐.杜甫〈示從孫濟〉詩:「來為宗族,亦不為盤飧。」

2.表示疑問。相當於「何」、「什麼」。《國語.魯語上》:「長勺之役,曹劌問以戰於莊公。」

[連]

假設、如果。《詩經.鄘風.牆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可道也,言之醜也。」《左傳.僖公二十四年》:「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助]

1.虛字。置在動詞前,暗示動作達到的事物。如:「前未聞」。《論語.顏淵》:「己不欲,勿施於人。」

2.與「為」或「被」合用,表示被動的意思。如:「他的作品為一般青年人喜愛。」

[副]

相當於「尚」、「還」。《樂府詩集.卷四六.清商曲辭三.無名氏.懊儂歌十四首之三》:「江陵去揚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有二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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