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首 | 部首以外筆畫 | 總筆畫 | 刀 | 6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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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ē
(一)[動]1.2.之又音。
刻,爲東亞傳統時間單位,由於長度對應英語的Quarter(即1/4,粵語音譯為骨打,後又簡稱為骨),現代指約四分之一個小時,即約15分鐘. 刻,在中國古代已是時間單位,多由漏刻計時. 隋後普遍行百刻制,每一晝夜為100刻 ,即一刻為14.4分(14分24秒). 如在許慎的《說文解字》中說到「漏以銅壺盛水,刻節,晝夜百刻. 」但因100不能被12(一日十二時辰)整除,後來一晝夜又被先後改為96、108、120刻. 至順治二年(公元1645年)頒行時憲曆後,改為日96刻,每時辰八刻(初初刻、初一刻、初二刻、初三刻、正初刻、正一刻、正二刻、正三刻;正初刻又叫初四刻,下一時辰之初初刻又叫正四刻) . 每刻一百分、每分一百秒. 刻之下時間之表記,為該時間之前之刻後書「零」再書分秒,例如「未初初刻零八十三分」;或該時間之後之刻後書「內」再書分秒,例如「酉初四刻內九十三分六十秒」. 英語中至今仍普遍採用“Quarter”(即1/4)一詞表示1/4個小時,即15分鐘,恰與“刻”相對應. “刻”今日於粵語和部份閩語中已很少用,而被「」(即5分鐘)所取代,稱一刻為「三個字」. *...閱讀更多
kè
1.雕鏤。例刻字、雕刻、刻舟求劍
2.喻牢記。例那段美好的回憶,已深深的刻在我的心版上。
3.程度深的。例嚴刑刻法
4.限定。例刻日啟程、刻期完成
5.時候。亦指短暫的時間。例刻不容緩、此時此刻
6.量詞。計算時間的單位。古代一晝夜共分一百刻。今以十五分鐘為一刻。例我們九時三刻在校門口見。
[動]
1.雕鏤。《說文解字.刀部》:「刻,鏤也。」如:「刻字」、「雕刻」、「刻舟求劍」。宋.歐陽修〈瀧岡阡表〉:「乃列其世譜,具刻於碑。」
2.牢記。如:「那段美好的回憶,已深深的刻在我的心版上。」
3.傷害、剝削。《荀子.禮論》:「刻死而附生謂之墨,刻生而附死謂之惑。」唐.楊倞.注:「刻,損減。」唐.柳宗元〈封建論〉:「大逆未彰,姦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於民者,無如之何。」
4.限定。明.史可法〈復多爾袞書〉:「越數日,遂命法視師江北,刻日西征。」
[形]
程度深的。如:「嚴刑刻法」。
[名]
1.古代記時的名稱,一晝夜共分一百刻。今以十五分鐘為一刻。《周禮.夏官.挈壺氏》「縣壺」句下漢.鄭玄.注:「漏之箭晝夜共百刻,冬夏之間有長短焉,大史立成法,有四十八箭。」
2.時候。亦指短暫的時間。如:「刻不容緩」、「此時此刻」。《西遊記》第九二回:「這家酬,那家請,略無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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