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飯

ㄕㄥˋㄈㄢˋ

shèng fàn

解釋

沒吃完、剩下來的飯。如:「剩飯應倒入餿水桶中,不可隨意丟棄。」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剩飯(英文:Leftovers),又稱剩菜或剩食,是指用餐後剩餘的食物. 至於在食物中不能被進食的部份,包括骨頭和果皮等則為廚餘. 在一般家庭,剩飯通常會被留下,並於下一餐翻熱進食. 在餐館用膳後,部份顧客會將剩飯打包回家,未有打包的則會被餐館棄置,但在速食店中,剩飯有時會被窮人取來進食,稱之為二手飯. 保留剩飯留待下一次食用相對於使其成爲廚餘來說更爲環保,但需用冰箱小心保存,否則可能產生產生亞硝酸鹽、黴菌等有害物質. 在韓國,有企業從傳統泡菜的醃製保存方法的啟發,發明瞭一種名為E-JEN的改良食物儲存盒,利用在容器裡多一重的蓋,把食物間的多餘空氣和水份等因素排走,讓保存在容器裡的食物處於較接近真空的狀態,減慢食物變壞的速度. . 把餐後剩餘的食物帶走,在歐美國家是一種很平常的習慣;但在東亞社會,客人往往由於體面的問題而不好意思帶走喫剩的食物,使這些喫剩的食物浪費了. 因此,東亞地區的廚餘問題比歐美國家較為嚴重. 香港地球之友於2010年開始「惜飲惜食」運動,呼籲企業舉行中式春茗時,把傳統12道菜式減少2道,避免因餸菜太多造成浪費,結果獲香港政府、企業等一百多個機構及部門...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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