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

ㄒㄧㄥˊㄓㄥˋㄩㄢˋㄐㄧㄠˋㄩˋㄍㄞˇㄍㄜˊㄕㄣˇㄧˋㄨㄟˇㄩㄢˊㄏㄨㄟˋ

xíng zhèng yuàn jiào yù gǎi gé shěn yì wěi yuán huì

解釋

為因應民國76年之解嚴,及民眾對教育改革期望升高。行政院於民國83年9月21日設立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教改會),由李遠哲擔任召集人,研擬教育改革方案。期間先後發布四期的《諮議報告書》與最後的《總諮議報告書》,提出教育鬆綁、帶好每個學生、暢通升學管道、提升教育品質、建立終身學習社會做為教育改革的基本方針。所規畫的教育改革影響極大。該委員會於民國85年12月2日解散。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簡稱教改會,1994年到1996年間中華民國連戰內閣設置的一個部會,依據1994年7月28日行政院會議通過的《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設置,1994年9月21日成立,由行政院院長連戰提請總統李登輝特任李遠哲為主任委員,在1996年12月2日解散. 主任委員李遠哲為召集人,副召集人為張京育,委員是牟中原、何壽川、餘陳月瑛、李亦園、李國偉、沈君山、周麗玉、林明美、林清江、施振榮、韋端、孫震、殷允芃、馬哲儒、張清溪、曹亮吉、陳伯璋、陳其南、遊錫堃、黃炳煌、黃榮村、黃鎮臺、楊國樞、楊國賜、萬家春、劉兆玄、鄧啟福、簡茂發,委員兼執行祕書是曾憲政. 依據《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第6點規定,教改會委員、研究委員、正副執行祕書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只有非本機關的委員和研究委員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或交通費. 教改會是階段性任務編組,工作人員係「視業務需要依規定聘兼所需人員分組辦事」,研究委員係「由教改會提經行政院同意後向有關機關、學校借調聘兼」(依據《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第3點、第7點). 教改會運作期間,出版機關刊物《教改通訊》,發表《行政院教育改革...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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