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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ōng mín jiào yù
為培養忠貞愛國的公民,並尊重個性發展所實施的教育,使其成為適合國家及時代需要的有用公民。
公民教育(Civics)是指培養個人作為公民或國民,行使義務與權利的教育活動. 它通過相關教材與教學方式,使學生對公民所應具有的權利與義務、個人與羣體的關係、及相關的民主、尊重、守法、法治等的公民素養有基本瞭解和認識 . 公民教育的概念和實施和公民權及公民身份密不可分,和民主一詞有一樣長久的歷史脈絡 ,是從「我到我們」羣我關係的政治教育 . 在社會主義國家中,公民教育往往以思想政治課程的形式開展,在傳統公民教育的內容之外,還會加入馬克思列寧主義等社會主義理論內容. 但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者認為公民教育並不等同於思想政治教育 . 公民教育指培養「以權利意識為主的公民意識、公民資格和公民行為能力」,突出權利本位,使人成為權利的主體的現代性內涵 . 公民教育也因此是國家現代化的基本建設,「以自由、平等為基礎,權利和義務相統一的公民教育是現代國家的必然選擇」 . 公民教育的定義大致分二種維度,狹義的側重公民教育的內容,廣義的側重公民教育的制度 . 狹義的公民教育指社會成員成為「好公民」的教育,以建立公民個體在社會的角色和地位,因此狹義的公民教育的內容會反映社會對公民政治、生活、社羣...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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