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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首
部首以外筆畫12
總筆畫16
ㄓㄢˋ
zhàn

解釋

1.打仗、爭鬥。鬥、淝水之 2.與爭有關的。法、果、機 3.害怕、發抖。通「顫」。心驚 4.姓。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動] 1.打仗。如:「交」、「轉」。 2.論辯、反駁。如:「論」、「舌」。 3.害怕、發抖。通「顫」。漢.揚雄《法言.吾子》:「羊質而虎皮,見草而說,見豺而,忘其皮之虎矣。」《西遊記》第九七回:「唬得唐僧在馬上亂,沙僧與八戒心慌。」 [形] 與爭有關的。如:「法」、「果」、「機」。 [名] 1.爭。《史記.卷六九.蘇秦傳》:「龍賈之,岸門之,封陵之,高商之,趙莊之,秦之所殺三晉之民數百萬。」 2.姓。如漢代有兢。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爭(War)是在國家、政治實體、族羣或準軍事組織(如僱傭兵、民兵)之間密集的武裝衝突(armed conflict). 爭的特徵是極度的暴力、侵略、破壞以及死傷,參與方可能是正規軍,也可能是軍隊. 在國與國的爭中,由於觸發爭的往往是政治家而非軍人,因此爭亦被視爲政治和外交的極端手段. 在人類社會上,爭往往與政治緊密關聯,是多個組織和組織之間的有組織性的武裝衝突. 克勞塞維茨認爲“爭是政治的延續”. 以武力爲手段,目的是迫使一方服從另一方的意志(通常是政治意圖),通過多次大規模對決使敵人失去抵抗的力量,這樣的行爲就是爭 . 兵法是在爭中作的方式,沒有爭的情形稱為和平. 一些學者不認同爭一定和政治有關,有些爭出現時間比政治、國家還要早. 所以約翰·基根認爲克勞塞維茨的定義有侷限性,只適用於明社會,他給出的定義是:「爭一向是文化的表現,往往是文化形態的一個決定因素,在某些社會是文化本身 」. 若從開開始計算死亡的人數,歷史上死亡人數最多的爭是第二次世界大,死亡人數約在6,000萬至8,500萬之間. 若以人口比例來看,巴拉圭爭是近代歷史殺傷力最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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