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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ī
男子的正式配偶。例夫妻、妻子、糟糠之妻 ◎
[名]
男子的正式配偶稱為「妻」。如:「夫妻」、「妻離子散」。《後漢書.卷二六.宋弘傳》:「臣聞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妻,是男女婚姻中對女性配偶的稱謂,與夫相對應. 臺語中將妻子雅稱為牽手,清朝初年臺灣文獻記載臺灣原住民族、平埔人稱妻為牽手,但根據更早的16-17世紀馬尼拉文獻,「牽手」是菲律賓的漳州人最早使用,學者推測「牽手」一詞可能最早是個流行於福建漳泉地區「外來語」. 後在臺灣普遍使用,向外人謙稱自己配偶;而菲律賓馬尼拉閩南話、咱人話文獻中也有相同用語. 「妻」一詞的來歷最早見於《易經系辭》:「人於其官,不見其妻. 」在古代,妻子一詞指代是妻與子. 由於北方宋後誤用,今中文中「妻子」漸漸成為所有男人配偶的通稱. 中國古時對他人稱自己的妻子多以拙荊或內人,對自己妻子稱娘子,“老婆”一詞則源於唐代. 進入現代後,則出現了書面與口語兩種說法. 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叫法. 口語最常見的有“老婆”,此外還有堂客、太太、內子、太座、愛人、親愛的、女人、孩子的媽(娘)、母(臺語,國語諧音「某」)、牽手、另一半、蜜糖、甜心……等等,因人而異,有多種變化,可隨場合與心情隨意使用. 書面用語則仍然保留「內子」、「內人」等對他人稱自己妻子的名稱. 「太太」一詞,源自於周朝立國前的三位君王──周太王、季歷、...閱讀更多
qì
將女兒嫁給他人。例可妻、以女妻之
[動]
1.嫁給男子為配偶。《論語.公冶長》:「邦無道免於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史記.卷一二三.大宛傳》:「漢遣宗室女江都翁主往妻烏孫。」
2.娶女子為配偶。《孟子.萬章上》:「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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