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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ì qī
原配死後續娶的妻子。《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且說南直長洲有一村農,姓孫,年五十歲,娶下一個後生繼妻。」也稱為「繼配」、「繼室」。
繼室,或稱填房、後妻、繼配、續弦或續絃,是指男子在元配妻子去世後再娶的正室, 東亞傳統制度中,繼室雖然與元配同為正室,禮制上均等,但宗法上地位仍然不及元配. 為了區別,皇帝的繼室妻子會稱為繼 ,國王或王爵的繼室妻子稱為繼妃. 在某些地區、時代,容許在正室去世或離異後將妾立為繼室,稱為扶正. 《左傳》·昭公三年:「齊侯使晏嬰請繼室於晉. 」 《水滸傳》·第98回:「那仇申頗有家貲,年已四旬,尚無子嗣,又值喪偶,續娶平遙縣宋有烈女兒為繼室. 」 *平妻 *妾 ...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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