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元素

ㄏㄨㄚˋㄒㄩㄝˊㄩㄢˊㄙㄨˋ

huà xué yuán sù

解釋

構成物質的基本原料。即用普通化學方法不能再分解的物質。目前化學元素共一○九種,分金屬、非金屬兩類。簡稱為「元素」。化學元素的符號來源為希臘或拉丁名稱的第一字大寫。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由同一原子序的原子所代表的物質種別之名稱。一般也將元素一詞當作構成物質的基本原料,即用一般化學方法不能再分解的物質。到西元二○一四年為止,已發現的化學元素共一一四種。簡稱為「元素」。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化學元素指自然界中一百多種基本的金屬和非金屬純物質;也是造成物質的基本單位,不能直接用化學方法分解;同一種化學元素是由相同的原子組成,也就是其原子中的原子核具有同樣數量的質子,用一般的化學方法不能使之分解,並且能構成一切物質. 一些常見元素的例子有氫、碳、磷、氧、矽、鐵、硫、鈣和鈉等. 原子序數大於82的元素(即鉛之後的元素)皆沒有穩定的同位素,會進行放射性衰變. 另外,第43和第61號元素(即鍀和鉕)亦沒有穩定的同位素,會進行衰變. 可是,即使是原子序數大於82、沒有穩定原子核的元素,有些仍可能存在於自然界中,如鉍、釷、鈾、鈽等天然放射性核素 ,另外,其餘原子序數小於99(鑀)的放射性元素在自然界中亦都有少量或極微量的存在. 所有化學物質都是由元素組成,即任何物質都包含元素. 隨著人工的核反應,會發現更多的新元素. 1923年,國際原子量委員會作出決定:化學元素是根據原子核電荷的多少對原子進行分類的一種方法,把核電荷數相同的一類原子稱爲一種元素. 2018年,總共有118種元素被發現,其中地球上有98種(1號的氫至98號的鉲),其餘則是人工合成元素. 化學元素中最輕的兩個元素...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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