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í èr yīn yuán
佛教用語。佛教基本理論之一。指構成一切痛苦輪迴的十二項要件。即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無明是指對佛法的無知;行是指有意志的行為;識是指死後,由於過去的行為,導致投生的心識;名色是指處在母胎中的身、心(識除外);六處是指眼、耳、鼻、舌、身、意六種身體感官和認識對象;觸是指感官對現象的接觸;受是指接觸後產生的感受;愛是指感官接觸後生起的欲望;取是指執著;有是指導致輪迴的行為。十二緣起之間的關係像環鏈相扣。老死和一切苦緣於生;生緣於有;有緣於取;取緣於愛;愛緣於受;受緣於觸;觸緣於六處;六處緣於名色;名色緣於識;識緣於行;行緣於無明。後者決定前者的存在,因此去除無明就沒有行,沒有行就沒有識的投胎,以至生和老死的一切煩惱也滅除。也稱為「十二緣起」。
十二因緣(梵文、巴利文:निदान )也稱十二緣起支、十二有支(梵文:,巴利文:),佛教重要的基礎理論之一,是釋迦牟尼佛陀自修自證得到的真理. 此十二緣起支分別是: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它們都是緣生法,都是無常的,它們之間是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緣起關聯. 十二因緣因果相續而無間斷,使人流轉於生死輪迴大海,而不能得以出離. 佛陀、辟支佛、阿羅漢,都依「四聖諦」三轉十二行,覺悟十二因緣而了知生死輪迴真相,達到究竟解脫. 說一切有部迦多衍尼子《發智論》提出了“時分緣起”學說,《大毘婆沙論》將其詮釋為三世二重因果的“分位緣起”說,這就是最常見的“十二因緣”理論,在說一切有部內還有“剎那緣起”、“連縛緣起”和“遠續緣起”等說法 . 《大毘婆沙論》將《發智論》所確立的時分緣起,按三世二重因果釋義為分位緣起,此十二因緣學說為《俱舍論》所繼承: #無明,過去世煩惱帶來的惑,矇蔽了真如本性,所以叫無明. #行,過去世身口意造作的一切善業或者不善業,其中包括身行、口行、心行. #識,其中包括六種: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 #名色,...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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