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論

ㄩㄢˊㄗˇㄌㄨㄣˋ

yuán zǐ lùn

解釋

主張宇宙間的物質都是由極小的微粒原子所構成,且原子亦是物質可分離之極限的理論。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原子論(英語:Atomism,來自古希臘語atomos,含義為“不可分割”)是在一些古代傳統中發展出的一種自然哲學. 原子論者將自然世界理論化為由兩基本部分所構成:不可分割的原子和空無的虛空(void). 依據亞裏士多德引述的原子論觀點,原子是不可構造的和永恆不變的,並且形狀和大小有無窮的變化. 它們在空無(empty)中移動,相互碰離,有時變成與一個或多個其他原子相鉤結而形成聚簇(cluster). 不同形狀、排列和位置的聚簇引起世界上各種宏觀物質(substance). 對原子概念的記述可以上溯到古希臘和古印度. 在西方,對原子的記述出現在公元前5世紀留基伯和德謨克利特的著作中 . 有人將印度的耆那教 的原子論認定為開創者大雄在公元前6世紀提出,並將與其同時代六師外道的和順世派先驅的元素思想也稱為原子論 . 對於印度文化影響希臘還是反之,亦或二者獨立演化迄今仍存在爭議. 在古印度哲學中,正理派和勝論派後來發展出了原子如何組合成更複雜物體的理論. 佛教中,在對應於元素論的四界學說基礎上,發展出了對應原子論的極微學說,後來進一步演繹出成規模體系的色聚理論. * Cl...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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