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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án pàn
商議解決重大事情。例勞資雙方進行多次談判,以建立合理的福利制度。
談判是兩人或多於兩人進行對話,雙方企圖達成正向的結果. 此正向結果可有利於所有談判參與者,或僅對個別或一些談判參與者有利. 談判的目標是解決歧見,以獲得個別或集體利益,或形塑結果以滿足不同利益. 談判通常藉由提出一邊提出立場,一邊小幅讓步,以達成共識. 談判參與者對彼此的信任程度是談判是否成功的關鍵要素. 談判並非零和賽局;倘沒有合作空間,談判將破局. 幾乎所有人每天都在參與談判,但常常並未將其其視為談判 . 談判在商業、銷售、非營利組織、政府機構、法律程序、國際間、甚至是個人層次如婚姻、離婚、孩童教養等均可視為談判. 談判的學科稱為談判理論. 專業談判者通常專精特定領域,例如工會談判、槓桿收購談判、和平談判、人質談判. 專業談判者亦可能以不同頭銜談判,例如外交官、立法者、經紀人等. 談判形式非常多元,從專業談判者代表特定組織或立場,參與正式談判,到朋友間的非正式談判. 相對於談判,調解係由中立第三方者聽取雙方意見,由調解人協助擬定協議;相對於仲裁,仲裁涉及法律程序. 仲裁中,兩造將提出自身論點,由仲裁人決定最終結果. 此種談判有時稱作立場談判或強硬交涉(hard-bargai...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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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雜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