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

ㄘˋㄕˇ

cì shǐ

解釋

職官名。古代司地方糾察的官,後沿稱地方長官,清時為知州的尊稱。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刺史,中國古代職官名,本為御史的一種,始於漢代,東漢末年三國時期又有州牧一職與之類似. 其等級和職權範圍隨朝代不同而多有變遷,但經常是各地方重要官員. “刺”是檢核問事的意思,即監察之職. 「史」為「御史」之意. 秦朝時設有御史負責監察,稱監察御史 . 漢文帝時又以御史多失職,下令丞相派員出刺各郡國,以巡按地方,號稱“刺御史”,簡稱“刺史”,但非專職. 漢武帝將全國地方劃分爲13個監察區,是爲冀、兗、豫、青、徐、幽、並、涼、荊、揚、益、朔方、交趾共13州(京畿附近7郡爲司隸校尉部作爲一個單獨的監察區). 每州派遣一名刺史,每年8月巡行所部,監察地方官員和強宗豪右,歲終至京師向御史中丞稟報 . 此時的刺史爲監察官,秩六百石,較郡守的秩比二千石爲低. 而此時的州也僅是監察區,並不是地方行政區. 漢成帝時,改刺史爲州牧. 漢哀帝初,改歸舊制,不久複稱爲州牧. 王莽時期將十三州改爲九州,刺史改稱州牧,職權有所擴大. 王莽執政晚年,地方多暴動,地皇元年二月,“莽見四方盜賊多,復欲壓之,賜諸州牧號爲大將軍. ” 東漢初年,匈奴南侵,省朔方刺史部入幷州. 同時,加重刺史職權,如歲終刺...閱讀更多

中文維基百科

相關詞

你最近的查詢

只有你看得到
已停用 啟用查詢紀錄
  • Loading...
沒有紀錄
MD5 SHA1
dcee0b67fcbab86db3c7b633615b8052 f6fcc5688179b983ac8ab448a7e976c81aad0027
什麼是雜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