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

ㄑㄧㄤˇㄓˋㄓˊㄒㄧㄥˊ

qiǎng zhì zhí xíng

解釋

以公權力強制實行法令。雖然業者不斷的抗爭,警方仍將強制執行拆除違規的招牌。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以國家的公權力,強制實行法院之判決。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強制執行(Distraint)是民事訴訟中的一項法律制度,即債權人向法院聲請,由國家行使公權力迫使債務人清償債務. 為了徹底實踐法院的判決結果,法律賦予國家擁有此一獨佔的權力,透過強制手段來確保裁判能夠被確實執行,保護人民的在私法上的權利,並以此建立起國家的司法威信. 強制執行程序包括查封財產、分配、拍賣等,同時為了確保執行過程順利,必要時得實施拘提、管收或強制移轉佔有等方法排除阻礙. 然而,並非所有的民事紛爭最後都能夠強制執行,有些本質上無法執行的狀況,例如伴侶同居義務的履行,即使拿到勝訴判決,法院也無法代為執行. 此類型的案件多屬家事案件;至於財產類型的案件,則多半均能執行. 負責強制執行的機關是法院的民事執行處,一般在執行案件的文書中稱作「執行法院」. 與普通的民事案件不同,強制執行案件通常會由執行法官負責指揮或審理,而不是由一般審理案件的法官處理. 而執行法官之下,通常會由司法事務官、書記官、執達員等負責文書送達及查封、履勘等工作. 強制執行程序的開啟是由債權人主動向法院提起,這是由於民事訴訟一般採取的是處分權主義,也就是法院只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而有相應作為,不...閱讀更多

中文維基百科

相關詞

你最近的查詢

只有你看得到
已停用 啟用查詢紀錄
  • Loading...
沒有紀錄
MD5 SHA1
1756a25120190287a2a80dc95eb3ba7f f57742bbce3338fd29c8efc40a5a7ca64e2dcd01
什麼是雜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