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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ān dǎo hú shì jiàn
民國八十三年發生於大陸浙江省千島湖的搶劫殺人事件。臺灣旅客三十二人全部罹難。
千島湖事件,指1994年3月31日觀光船「海瑞號」在浙江省杭州市淳安縣千島湖發生的命案,淳安縣公安局定性為「特大搶劫縱火殺人案」 . 24名臺灣觀光客、8名大陸船員和導遊在船上遭到搶劫和燒死. 犯人為淳安縣人餘愛軍和胡志瀚,和相鄰的建德縣人吳黎宏,三人當時22-23歲 . 同年,三人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定罪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三人判處死刑 . 由於遇難者主要是臺灣遊客,刑案成爲政治事件 . 臺灣政府及媒體認爲大陸公安故意將「縱火劫殺」淡化為「火災」不滿浙江當局的採訪安排和偵案溝通. 浙江公安機關則認爲在刑事調查期間不應詳細透露案情,仍按原有慣例發佈消息 . 此案在臺灣引發轟動,強烈衝擊兩岸關係. 中華民國官方民意調查認爲,案發後認同自己是臺灣人的比例,首次超過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比例 . 劫匪吳黎宏以打獵爲名,向淳安纖維板廠工人方德義及淳安蠶絲綢公司駕駛員借來單管獵槍兩支、獵槍彈14發,向淳安保安公司購得獵槍彈20發 . 吳黎宏、胡志瀚以建造民宅爲由向淳安保安公司購買炸藥6千克、雷管10枚、導火索2米,並向鐵匠購買斧頭一把. 吳黎宏、胡志瀚、餘愛軍三人還另行購買了匕首 . 19...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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