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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ōng zhì
1.各省的志書稱為「通志」。如《江蘇通志》、《湖南通志》等,以別於縣志而言。
2.通達其意。《晉書.卷五一.皇甫謐傳》:「其後鄉親勸令應命,謐為釋勸論以通志焉。」
3.書名。宋鄭樵撰,二百卷。仿通史的體例,起自三皇,終於隋代,以詳述歷代的文物制度著稱。採摭浩博,議論亦多警闢,至今資為考鏡。後人以此書與《通典》、《文獻通考》合稱為「三通」。
《通志》,宋朝鄭樵撰,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成書,體例仿照《史記》,記錄上古至隋唐的各朝典章制度的政書 ,列為「十通」之一. 與《通典》、《文獻通考》,合稱為「三通」. 《通志》全書共兩百卷,附考證三卷,內容包括:《本紀》十八卷、《年譜》四卷、《二十略》五十二卷、《世家》三卷、《列傳》一一五卷、《載記》八卷,其中以《二十略》最具價值. 《通志》是鄭樵畢生著作結晶,他雲:「五十載總為一書」. 其中,紀傳部分主要抄自前代正史而稍加連綴,后妃、宗室、世家三部分,性質和列傳相近,篇幅也不多,後人把它歸入列傳,這樣,《通志》就成為紀、傳、譜、略、載記五種體例構成的史書了. 它實際上是繼承《史記》的傳統體裁,在改「表」為「譜」、易「志」為「略」,以及全書綱目體例的統一,史事的考訂改編,《二十略》的創作等方面,都有他的獨到見解,也有所創新,所以,章學誠稱讚《通志》,是鄭氏別識心裁的創作. 「二十略」部份是鄭樵獨創的,「採抵既已浩博,議論亦多替闢」,像《氏族》、《六書》、《七音》、《都邑》、《草木昆蟲》等略,為舊史所無,至於《禮》、《樂》、《職官》、《選舉》、《食貨》諸略與唐代杜佑《通典》...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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