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委員會

ㄇㄥˊㄗㄤˋㄨㄟˇㄩㄢˊㄏㄨㄟˋ

méng zàng wěi yuán huì

解釋

中央政府行政院所屬的機關。掌理蒙古、西藏之行政及興革事項。設有蒙事處、藏事處。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蒙藏委員會,簡稱蒙藏會,是中華民國曾經存在的行政院所屬部會,主管對蒙古族和藏族交流及其他有關蒙藏各項事務. 建國之初就已成立,1928年升格為行政院所屬部會,2017年9月15日裁撤後業務陸續交由文化部、陸委會與外交部承接. 清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極創立「蒙古衙門」(,轉寫:Monggo jurgan);崇德3年(1639年),蒙古衙門擴編爲「理藩院」. 隨著大清帝國疆土日漸擴張,理藩院成爲管理蒙古、西藏、青海、新疆以及西南少數民族事務的行政機關,並兼理對俄羅斯帝國事務. 順治16年(1659年),禮部尚書(今外交部長)兼管理藩院事務,兩年後理藩院官制又與六部同位階. 光緒32年(1906年),因清末新政的改革官制,理藩院改為理藩部.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曾短暫續設理藩部. 1913年北洋政府成立後,改由在北京的內務部蒙藏事務處接替;隨後該處陸續改制為蒙藏事務局、蒙藏院. 在北京成立蒙藏學校. 1928年6月,國民革命軍北伐攻入北京. 7月11日,國民政府將蒙藏院改制為蒙藏委員會,隸屬行政院 . 1929年2月,蒙藏委員會成立 . 1936年2月10日製定《喇...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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