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吞
ㄅㄧㄥˋ ㄊㄨㄣ
bìng tūn
解釋
侵占他人財物土地或他國的領土。《五代史平話.周史.卷下》:「自取唐州破湖南後,志氣愈驕,有併吞天下之心。」《三國演義》第一一一回:「昔日武祖縱橫四海,文帝、明帝有包括宇宙之志,併吞八荒之心。」也作「并吞」。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併吞(annexation)在政治上是指一國將另一國的部分或全部領土完全置入自己主權統治下的狀況. 與主權未完全移交的佔領、保護國及租界不同. 通常情況下,併吞都是一方強制脅迫另一方達成的,有時甚至是以武力方式達到併吞的目的. 有時成功的併吞也未必會受到國際間的普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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