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得心安

ㄌㄧˇㄉㄜˊㄒㄧㄣ

lǐ dé xīn ān

解釋

義參「心安理得」。見「心安理得」條。

典源

此處所列為「心安理得」之典源,提供參考。※#《論語.陽貨》1>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穀既沒,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2>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3>,食旨4>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注解〕(1)典故或見於《三國志.卷九.魏書.諸夏侯曹傳.夏侯玄》。(2)女:音ㄖㄨˇ,同「汝」。你。(3)居喪:居父母之喪。(4)食旨:吃美味的食物。〔參考資料〕《三國志.卷九.魏書.諸夏侯曹傳.夏侯玄》中正則唯考其行跡,別其高下,審定輩類,勿使升降。臺閣總之,如其所簡,或有參錯,則其責負自在有司。官長所第,中正輩擬,比隨次率而用之,如其不稱,責負在外。然則內外相參,得失有所,互相形檢,孰能相飾?斯則人心定而事理得,庶可以靜風俗而審官才矣。

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心安理得」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心安理得」這句成語說明做事的時候,如果覺得心中坦然無所愧咎,所做所為就一定可以獲得合理的說解。「心安」是「理得」的前提,心要不安,理就難得。在《論語.陽貨》篇記載了一段孔子學生宰我來向孔子請教「三年之喪」的問題。宰我認為因父母之喪,當子女的要守三年的孝,都不能為禮作樂,禮樂豈不是會因此而失傳?所以他覺得守一年喪應該就夠了。孔子就反問他:父母喪不到三年,當子女的就吃好的,穿好的,心會安嗎?宰我說:「安!」孔子就說:「你要能感到心安,你就去做吧!」孔子認為處事的時候,只要心裡不會覺得不安,就一定可以說解,宰我既然可以覺得心安,當然一定有他的道理存在。一般人都是受到父母三年的褓抱提攜,所以為父母守喪三年,今天宰我認為只要為父母守喪一年就夠了,是以孔子不禁要懷疑宰我年幼時,是不是也和常人一樣,享有父母三年褓抱提攜的恩情。

書證

01.清.劉坤一〈復黎簡堂書〉:「顧我輩行止,惟求理得心安,不計人之毀譽。」

成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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