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身

ㄍㄠˋㄕㄣ

gào shēn

解釋

唐代朝廷任命官員的符。即現代的委任狀或文憑。《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二:「而今空名大將軍告身,只換得一醉。刺史也不難的,只要通得關節。」也作「告劄」、「官告」。

重編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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