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珠

ㄔㄠˊㄓㄨ

cháo zhū

解釋

清代官吏文職五品以上、武職四品以上、翰林及五品以上命婦,穿戴公服時所佩掛的串珠。狀如念珠,但形制較複雜。共計一百零八顆,其中包括四顆大珠,左右上下各一枚,前三後一,背後的大珠底下垂有一組玉飾,稱為「背雲」。朝珠的兩邊附有三串更小的珠子,稱為「紀念」。根據官品大小和地位高低,朝珠所用的珠子和縧色都有區別。《文明小史》第一回:「他來是便衣短打,我們這邊一個個都是補掛朝珠。」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朝珠是清朝官服的一種佩掛物,掛在頸項垂於胸前. 凡皇帝、后妃、文官五品及武官四品以上,另外侍衛和京官等,均可佩掛朝珠,並且可作為皇帝所賞賜的物品. 凡文官五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翰林科道官、公主、福晉及五品官命婦以上,朝珠均使用雜寶及諸香製作. 朝珠兩旁共附小珠三串:一邊一串,另一邊兩串,名為“紀念”;另外有一串珠垂於背,稱背雲. 朝珠源於佛珠,共108顆,每27顆間穿入一粒大珠,大珠共四顆,稱分珠或佛頭,據說象徵著四季,而朝珠的質料也不盡相同. 由於清朝皇帝篤信佛教,本是閑時用來唸佛的. ...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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