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廣播電臺

ㄐㄧㄥˇㄔㄚˊㄍㄨㄤˇㄅㄛˋㄉㄧㄢˋㄊㄞˊ

jǐng chá guǎng bò diàn tái

解釋

民國四十三年創立的廣播電臺,隸屬當時的警政廳。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後,警察廣播電臺隨之改隸內政部警政署。主要服務項目包括提供警政、交通資訊,提升民眾法律知識。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警察廣播電臺(全稱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簡稱警廣),是中華民國一個國營廣播電臺,也是中華民國第一個公營全區廣播電臺 . 除臺北總臺外,設有臺北地區交通臺、新竹臺、臺中臺、臺南臺、高雄臺、宜蘭臺、花蓮臺、臺東臺等分臺. 定位為提供治安、交通、緊急救難等公共服務,主要服務內容包括:提供服務全國路況、提供道路駕駛即時回報最新路況、天災及緊急救難插播、提供政府公共政策資訊以及失物查尋、拾得物招領、計程車駕駛緊急聯絡. 1954年3月1日,「臺灣省警察廣播電臺」成立,隸屬臺灣省政府警務處,總臺設於臺北市中正區天津街1號警務處中. 1961年12月21日,臺灣省政府發布《臺灣省警察廣播電臺組織規程》,警廣正式納入警務處建制. 1995年,警務處改制為臺灣省政府警政廳,警廣為警政廳附屬警察機關. 1999年臺灣省虛級化後,警廣於1999年7月1日改隸內政部警政署並更名為「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並於2001年改以《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組織條例》為組織法源. 2013年,配合警政署組織調整,警廣降編為警政署附屬四級機構. * 1954年成立之初使用廣播頻率為940千赫(中...閱讀更多

中文維基百科

相關詞

你最近的查詢

只有你看得到
已停用 啟用查詢紀錄
  • Loading...
沒有紀錄
MD5 SHA1
14c6a9e2e87d83ed17b5eede3a6b923a dc54f270eae6efe5d2dbd4956567974a500ecf28
什麼是雜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