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處分

ㄐㄧㄚˇㄔㄨˇㄈㄣˋ

jiǎ chǔ fèn

解釋

一種民事訴訟法的保全程序。當事人在起訴前或訴訟進行中,為免將來無法強制執行,得於判決確定前,針對金錢請求以外的東西,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以停止移動、變更、藏匿訴訟目的物,稱為「假處分」。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禁制令(英語:Injunction)又稱緊急處分,是普通法上的一個概念,指以法庭判令作出的一種衡平法補救措施,要求當事人停止去開始或停止做某種事宜. 如有任何一方違反禁制令內容,法庭將科以民事賠償金或刑事處罰. 於某些情形中,違反禁制令者會被視為嚴重的刑事犯罪,違反者也可能會被逮捕. 在大陸法系國家,與禁制令相對應的概念是民事程序中的暫時處分. 但兩者概念內涵不盡相同,禁制令所涉及的範圍通常較廣;兩者不宜等同視之. * 人身保護令 * 法庭判令 * 公民抗命 * 家庭暴力 *財產扣押...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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