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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í zàng
陪同死者下葬的物品。如金飾、財物、器具、車馬等。
殉葬又稱陪葬,是指以器物、畜牲甚至活人陪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證死者亡魂的冥福. 以活人陪葬,是古代喪葬常有的習俗. 人殉並不同於人祭,並不具有人祭的宗教性質,且人殉中也會有自願殉葬的現象. 中國自古以來,有賜已死之人陪葬帝王、貴族、尊親屬等的風俗,這多半是一種褒揚死者的作法. 明清至民國初年,更爲常見的是女性因貞節旌表之故在丈夫、未婚夫逝世時,自殺以殉. 此類行爲備受政府和民衆推崇. 1914年起,北洋政府依據《褒揚條例》、《褒揚條例條例實施細則》對守寡、殉夫的貞婦烈女進行褒揚. 1928年後,對殉夫婦女的表彰因南京國民政府取代北洋政府而結束. 殉葬習俗在大汶口文化、良渚文化、龍山文化、齊家文化、二里頭文化等中就已開始出現. 根據考古發現,商朝貴族死後有時會有戰俘或死者親屬、親兵作爲殉葬品,即人殉. 甲骨文記載的商朝的人祭約一萬三千,其中四分之三爲武丁時期,主要爲戰爭俘虜,武丁之後商朝的人牲和人殉都在不斷減少. 在安陽小屯侯家莊發掘的殷陵大墓中,殉人竟有百餘人之多. 據甲骨文記載,商王最多的一次殺了585個戰俘進行人祭. 《西京雜記》卷六記載:“幽王(周幽王)冢甚高壯,羨門既開...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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