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用 啟用查詢紀錄
qí shàn
人名。(西元1790?~1854?)清滿州人。嘉慶、道光年間以治河辦海運有功,官至直隸總督、文淵閣大學士。廣東禁煙之役後,代林則徐督粵,因擅自訂立屈辱條約,被奪職,後屢黜屢起。太平軍北犯時,卒於軍中。諡文勤。
琦善(; ),字靜庵,蒙古博爾濟吉特氏,滿洲正黃旗人. 清朝官員. 世襲一等侯爵,父成德,曾任杭州將軍及熱河都統. 嘉慶十一年(1806年)由廕生授刑部員外郎. 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升任河南巡撫,被褫職以主事餃留辦河工. 歷任布政使、巡撫等職,官至直隸總督、文淵閣大學士. 道光十八年(1838年)8月至11月,在天津起獲煙土15萬餘兩. 道光二十年(1840年)8月30日,琦善赴天津. 同年9月28日-12月4日期間,奉旨接替林則徐擔任兩廣總督. 原先主剿的琦善在白河口見英軍「船堅炮利」,下令撤退砲臺守軍,並派廣東人鮑鵬去穿鼻洋(廣州虎門口)向英軍求和,同時,查理·義律步步進逼,更親身前往虎門勘測地形,並向琦善提出割地賠款的要求,初時琦善並不敢答應割地的要求.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1月7日,虎門外的沙角炮臺和大角炮臺被英方的義律攻陷,義律向琦善提出將沙角一地留給英人據守,定為所有辦理貿易事務之地. 沙角位處廣東內陸地方,琦善認為道光得知沙角淪陷後,定必大怒,故於1月11日致函義律:「……準其就粵東外洋之香港地方,泊舟寄居. 」琦善所指的「香港」,便是香港島西南一角,今...閱讀更多
MD5 | SHA1 |
---|---|
80c238a252b1e96a4896bfdab4261f24 | ca237d71c42c76a1f3d1edc0c058e758ebecc3e6 |
什麼是雜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