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議會
ㄉㄧˋ ㄈㄤ ㄧˋ ㄏㄨㄟˋ
dì fāng yì huì
解釋
由地方公民選舉代表,組成監督該地方政府行政事務的議會。如臺北縣議會、新竹縣議會。例執政黨的議員在地方議會中占多數席次,取得主導地位。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由地方公民選舉代表,組成監督該地方政府行政事務的議會。如新北市議會、新竹縣議會。如:「執政黨的議員在地方議會中占多數席次,取得主導地位。」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地方議會是指地方政府層級的議會,通常做為一個行政區劃的立法機關. 相對概念為國會,即國家層級的議會. 地方議會不隸屬於中央政府,也不直接由地方行政機關管轄. 在單一制下,地方議會一般擁有地方立法權及審核權,但這視乎中央政府賦予地方有多大權力. 在聯邦制下,地方議會或州議會會在州憲法下擁有一定的地方權力,可獨自推行政策,不受聯邦政府約束. 地方議會由議員主成,設正副議長. 正副議長由議員互選之. 議長為地方議會之首長. 地方議會是為將行政與立法分開所設. 在香港,區議會雖然被視為香港的地方議會,但只屬諮詢性質,並無任何地方自治及行政權力. * 單一制 * 議會 * 市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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