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名論

ㄨㄟˊㄇㄧㄥˊㄌㄨㄣˋ

wéi míng lùn

解釋

既不承認普遍概念存在於實在事物之中,亦不承認其存在於思想之中的哲學主張。認為事物先於概念而存在,概念只是空名,不能反映事物的特性和本質。相對於實在論而言。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唯名論(Nominalism),形而上學的觀點之一,根源於古希臘柏拉圖學派,經中古歐洲經院哲學家發展,長時間成為哲學探討的主題. 在哲學中,它是一種形而上學的爭論,它討論的是關於事物的概念(共相)與實在事物之間,存在的關係,與其出現的先後順序. 唯名論認為現實事物並沒有普遍本質,只有實質的個體是存在的;共相非實存,而是代指事物性質的名稱,故稱「唯名」 唯名論的立場與唯實論相反,但因為基督教教義的影響,唯名論的發展略晚於唯實論. 在唯名論之下,發展出兩種版本的唯名論哲學. 第一個立場認為不存在一個共相,只有一個一個分別的實存事物. 第二個立場,又稱概念論,則認為,共相是由實存事物所推導出來的,所以實存事物存在先於共相. 但是,共相一旦被建立之後,它就是存在的. 在西方哲學史中,最早對唯名論概念進行討論的哲學家,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的柏拉圖,其弟子亞里斯多德被認為是最早完成唯名論這個哲學體系的哲學家. 中古歐洲最早提出唯名論的神學家是法國的洛色林. 唯名論與唯實論的對立就是中古西方哲學史中的共相之爭. 唯名論有幾個核心的論證,一個是共相問題,討論共相是否是實存的. 另一個則被稱為玫瑰問題...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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