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ǐ yè fèi sūn
義參「因噎廢食」。見「因噎廢食」條。
此處所列為「因噎廢食」之典源,提供參考。《呂氏春秋.孟秋紀.蕩兵》家無怒笞,則豎子嬰兒之有過也立見;國無刑罰,則百姓之悟相侵也立見;天下無誅伐,則諸侯之相暴也立見。故怒笞1>不可偃2>於家,刑罰不可偃於國,誅伐不可偃於天下,有巧有拙而已矣。故古之聖王有義兵,而無有偃兵。夫有以饐死3>者,欲禁天下之食,悖4>;有以乘舟死者,欲禁天下之船,悖;有以用兵喪其國者,欲偃天下之兵,悖。夫兵不可偃也,譬之若水火然5>,善用之則為福,不能用之則為禍。〔注解〕(1)怒笞:因憤怒而體罰。笞,音ㄔ,用鞭杖或竹板抽打。(2)偃:音|ㄢˇ,停止。(3)饐死:食物阻塞咽喉,無法呼吸而死。饐,音|ㄝ,同「噎」。(4)悖:音ㄅㄟˋ,荒謬無理。(5)然:表示比擬的語助詞。
此處所列為「因噎廢食」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呂氏春秋》一書為戰國時秦相呂不韋聚集門客,各記所聞論述而成,種種異說雜陳於書中,為雜家之祖。〈蕩兵〉一篇主要論述用兵的重要,為辯駁墨家非攻之說而作。作者認為,父母若從不鞭打小孩,便無法禁止孩子的叛逆頑劣;國家若沒有刑罰,便無法禁止人民的相互衝突;天子若不行誅伐,便無法禁止諸侯之間的的暴力相向。所以一些必要的懲罰不應該廢除,只是在運用時必須有技巧。在用兵方面也是同樣的道理,聖明君王應擁有可除暴安良的軍隊,而非不需要軍隊。假使有人在吃飯時噎死,就禁止天下人飲食;有人在乘船時溺死,就禁止天下人乘船;都是很荒謬的事!那麼,有人因為曾有君王用兵喪失國家,就想盡廢天下的軍隊,同樣是荒謬的事。那軍隊是不能廢止的,它就像水火一般,用得適當便是福,用得不適當便是禍。後來「因噎廢食」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比喻因曾經出過差錯,唯恐再錯而不去做該做的事。
01.《梁書.卷三八.賀琛列傳》:「今不使外人呈事,於義可否?無人廢職,職可廢乎?職廢則人亂,人亂則國安乎?以咽廢飧,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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