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官

ㄨㄞˋㄐㄧㄠㄍㄨㄢ

wài jiāo guān

解釋

代表政府駐紮外國辦理外交事項的官員。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代表政府駐紮外國辦理外交事項的官員。

重編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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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官是一個國家派往他國辦理外交事務的人員. 外交官的任務是代表他的國家與其他國家進行雙邊或多邊談判. 外交官有臨時性的、只爲商討一件特定事務而到他國去的,也有在另一個國家常駐的. 常駐外交官的辦公地一般是一個大使館或一個領事館. 常駐外交官往往還有爲本國公民提供服務或管理本國公民事務的任務. 往往也有外交官在他國從事間諜或其他情報工作,這種行動一般視為對駐在國不友好的做法. 按照1961年4月18日簽署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外交官在他國享受豁免權,其所在的國家不允許將外交官加以逮捕、扣留或審問,若該外交官有犯罪等行為,僅能將其驅逐出境. 外交官在進出國界時不受海關搜查,也不必交關稅,並於其駐在地享有治外法權. 當兩國因宣戰或其他原因斷絕外交關係時,或駐在國的局勢緊張、無法保障外交官的安全時,外交官通常會撤離. 兩個國家之間的外交關係惡化時,召回駐他國的首席外交官(大使)、驅逐駐在國的外交官或者降低外交等級,一般而言是代表一種對他國表示非常不滿的姿態,最嚴重時則會斷交. 狹義的外交代表僅指擔任常駐外交使節的,廣義的則包括一切具有外交代表性質的正式外交人員,除使館館長外...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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