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ǐ chàn
禮拜佛、法、僧三寶,懺悔所造的罪業。《梁書.卷五一.處士傳.庾詵傳》:「晚年以後,尤尊釋教,宅內立道場,環繞禮懺,六時不綴。」《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九回:「即令家人等買棺盛殮,送回原籍。家人等循俗例,為之延僧禮懺。」唐.智昇撰有《諸經禮懺儀》三卷。今通稱為「拜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