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忘症

ㄐㄧㄢˋㄨㄤˋㄓㄥˋ

jiàn wàng zhèng

解釋

由於失智、頭部的外傷、癲癇症、熱病等,致使腦部機能發生障礙而無法追憶往事。可分為完全健忘、不完全健忘兩種。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失憶症(Amnesia,來自希臘語ἀμνησία),又稱失憶症候羣(amnesic syndrome),是一種記憶混亂的疾病. 簡單來說就是喪失記憶,包含喪失部分記憶或喪失全部記憶 . 失憶症的成因包括器官性原因或功能性原因. 器官性原因包括大腦因創傷或疾病遭受損害,也有可能是因為服用某些藥物(通常是鎮靜類藥物)或受到心理創傷 而造成. 功能性的原因是心理因素,如心理防衛機制. 這方面的一個例子如歇斯底里的創傷後的失憶症. 失憶症也可能是自發的,至於短暫性完全失憶症. 這一總體類型的失憶症在中年老人較爲常見,尤其是男性,而且通常會持續少於24小時. 失憶症的另一個影響是無法設想未來. 最近的一份發表在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網上的研究報告表明,海馬體受損的遺忘症患者無法想象未來. 這是因爲當一個正常的人想象未來時,他們會利用其過去的經驗,構建一個可能發生的情況. 舉例來說,一個人在嘗試想象將來一次聚會中會出現的情況時會利用到過去的經驗,在各方面來幫助構建之後那次聚會中的情景. 失憶分為暫時失憶和永久失憶,亦可依遺忘類型分成兩種形式:順行性失憶症(Anterograde Amnesia)和逆...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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