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臺

ㄉㄧˋㄙˋㄊㄞˊ

dì sì tái

解釋

泛稱國內除臺視、中視、華視三家電視臺外,另外設立的有線電視臺。目前國內家庭多已安裝第四臺,觀賞各國的電視影集。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國內除臺視、中視、華視三家電視臺外,所存在的有線電視經營者。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第四臺,是指在1969年先發展社區共同天線後,自1970年代 至今(1976至1995年間),臺灣民間社區共同天線業者在當時依法成立的三家商業電視臺之外,私營的各種地下電視臺的統稱. 早期未合法化前,主要利用盜版錄影帶、錄影設備、衛星天線、纜線等播送. 曾在1983年至1992年期間,被中華民國政府取締,1992年,臺灣第四臺業者遊說中華民國立法委員推動有線電視合法化,最後在1993年7月16日由中華民國立法院、行政院新聞局等政府單位訂定《有線電視法》(今《有線廣播電視法》),1994年起,政府開放資格審查,並發放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取可證,故「第四臺」在臺灣也成為有線電視的代稱. 臺灣的電視廣播自1960年代開始普及化,中華民國政府開始改善以大氣電波廣播的無線電視,並使家庭電視普及化. 不過,當時臺灣只有三家商業電視臺,包括臺灣省政府與日本資本合營的臺灣電視公司、以中國國民黨為經營主力的中國電視公司、以中華民國國防部、中華民國教育部為經營主力的中華電視公司,合稱「老三臺」. 老三臺的官方色彩濃厚,節目未必迎合臺灣民眾的要求. 1969年,在花蓮豐濱某一家電氣行,架設社區共同...閱讀更多

中文維基百科

相關詞

你最近的查詢

只有你看得到
已停用 啟用查詢紀錄
  • Loading...
沒有紀錄
MD5 SHA1
ba01395050bb83003deced27678330bc b9014e316077f2b08f246125000b1f0d0ed11748
什麼是雜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