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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ún zài
1.持續占據時間或空間,尚未消失。《禮記.仲尼燕君》唐.孔穎達.正義:「如此而后君子知仁焉者,仁猶存也,君子見上大饗四焉,知禮樂所存在也。」
2.哲學上行為與自我意識中所體驗到的事物。
存在(Existence),又譯為實在、存有,是一個哲學概念,按照20世紀西方存在主義哲學家的定義,是具有難以改變,但能夠改變的特性. 而相對於存在的不存在(虛無)則是具有難以控制,但能夠控制的特性. 而兩者的界別存在於(無限線)的正反面上. 但此界別中的正反面本不存在,故分辨的方向只在乎於其外延對該物的影響. 貝克萊認為,無法被感知的事物(包括被神感知),就無法證明其存在,故“存在就是被感知”. 黑格爾認為,存在不過是絕對理念的一個最簡單的規定;存在主義所說的“存在”,實質上僅僅是個人的主觀存在. 存在乃是一切存在者的共性. 存在可以說是「可以被理解並形成概念」,以一個小嬰兒為例,他剛出生,並不瞭解「書本」為何物,但是一旦他長大後瞭解了「書本」為何物,那對他來說,「書本」的概念已經形成,所以存在. 所以「存在」是相對於個體的一種狹義概念. 對我們來說,未來的科技是「不存在的」,但我們一旦理解,那「不存在」將會被轉變為「存在」,所以可以說我們的世界是無法定義「不存在」,因為我們如果把某項東西定義為「不存在」,那不存在的東西便存在了. * 本原 * 形而上學 * 存在主義...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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