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人耳目

ㄓㄜㄖㄣˊㄦˇㄇㄨˋ

zhē rén ěr mù

解釋

蓋住他人的眼睛、耳朵。形容掩飾事實的真相。《鏡花緣》第七三回:「如把草帽草鞋放在粗衣淡服之人身上,又何嘗有什麼醜處!可見裝點造作總難遮人耳目。」《文明小史》第一一回:「至於脫靴一事,就叫他們衙役們來做。這樣遮人耳目的事,也還容易。」也作「遮人眼目」。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義參「掩人耳目」。見「掩人耳目」條。

典源

此處所列為「掩人耳目」之典源,提供參考。《大宋宣和遺事.亨集》近聞有賊臣高俅、楊戩,乃市井無籍小人,一旦遭遇聖恩,巧進佞諛,簧蠱聖聽,輕屑萬乘之尊嚴,下遊民間之坊市,宿於娼館1>,事跡顯然,雖欲掩人之耳目,不可得也。〔注解〕(1)娼館:妓院。

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掩人耳目」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掩人耳目」的典源本於《大宋宣和遺事.亨集》。《大宋宣和遺事》主要敘述宋徽宗、欽宗、高宗三朝的故事,其〈亨集〉裡有一段記載:宋徽宗眼見國勢漸衰,又有臣子上奏國家將有刀兵之危,因而十分憂愁。陪侍在旁的平章高俅、御史楊戩,見徽宗悶悶不樂,就建議徽宗要及時行樂。於是他們帶徽宗微服出遊,到了金環巷,與名妓李師師喝酒作樂。這件事傳到諫臣曹輔耳中,隨即進表直諫徽宗不該被奸臣蠱惑,貴為天子竟到市井民間遊玩,寵幸娼妓,睡在娼館裡。這種行事舉動,想要遮蔽他人的耳目,實在不可能。如果天下人都知道了,史官也記在史書上,到時可是貽笑萬代,不可以不謹慎啊!後來「掩人耳目」這個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比喻用假象欺騙、蒙蔽他人。如《鏡花緣》第七三回:「就如人家做文,往往竊取陳編,攘為己有,惟恐別人看出,不免又添些自己意思,雜七雜八,強為貫串,以為掩人耳目。」

書證

01.《糊塗世界》卷七:「他來問過幾次,我聽說是這個差使只算遮人耳目的事,不然你也沒有當過一項差使,怎麼立刻就出去署事?」02.《鏡花緣》第七三回:「那知他這文就如好好一人,渾身錦繡綾羅,頭上卻戴的是草帽,腳上卻穿的是草鞋,所以反覺其醜。如把草帽草鞋放在粗衣淡服之人身上,又何嘗有甚麼醜處!可見裝點造作總難遮人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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