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繼盛

ㄧㄤˊㄐㄧˋㄕㄥˋ

yáng jì shèng

解釋

人名。(西元1516~1555)字仲芳,別號椒山,明代容城人。官吏部員外郎時,韃靼部長俺答數入寇,咸寧侯仇鸞請開馬市以和之,繼盛上疏摘其謬,坐貶狄道典史。俺答敗約,帝思其言,遷兵部武選司;後以彈劾嚴嵩,被嵩構陷,棄屍於市,穆宗立,追諡忠愍。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楊繼盛,字仲芳,號椒山,直隸容城(今河北)人,明代政治人物,官刑部員外郎,因彈劾權臣嚴嵩而死. 後來,被奉爲北京城的城隍,有《楊忠愍文集》. 楊繼盛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進士. 他生性耿直,剛正不阿. 任兵部員外郎時,韃靼首領俺答數次入寇,鹹寧侯仇鸞請開馬市以和之,楊繼盛上書《請罷馬市疏》,力言仇鸞之舉有“十不可五謬”,嚴嵩庇護仇鸞,繼盛坐貶狄道(今甘肅臨洮縣)典史. 楊繼盛在狄道開辦學校,選了一百多名孩子上學,其妻張貞變賣珠寶首飾,作學校的經費. 一年後,俺答依然擾邊,馬市全遭破壞. 明世宗知繼盛有先見之明,再度起用楊繼盛,調爲山東諸城縣令,改任南京戶部主事、刑部員外郎、兵部武選司,連遷四職 .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楊繼盛以《請誅賊臣疏》彈劾嚴嵩,歷數嚴嵩「五奸十大罪」,嚴嵩反冠以“詐稱親王令旨”的罪名下錦衣衛獄,廷杖一百,有人送與蚺蛇膽一具,說是可解血毒,楊繼盛拒絕,曰:“椒山自有膽,何蚺蛇為?” 後楊繼盛於獄中自行割下爛肉三觔,斷筋二條,受盡三年折磨.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十月初一,嚴嵩授意刑部尚書何鰲,將繼盛與閩浙總督張經、浙江巡撫李天寵、蘇松副...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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