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師

ㄈㄚˇ

fǎ shī

解釋

1.精通佛法、善說教理並致力於修行傳法的出家人。也可作為對出家人的敬稱。三藏法師

2.精通道法、善說教理或進行法事的道士。那位法師正在舉行超渡亡魂的儀式。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1.精通佛法、善說教理並致力於修行傳法的出家人。一般也作為對出家人的敬稱。唐.李公佐《南柯太守傳》:「又七月十六日,吾於孝感寺侍上真子,聽契玄法師講觀音經。」

2.遵守師承。《佛開解梵志阿颰經》:「沙門所說,言必法師,其所不聞,不得意造。」

3.精通道法,可為人師或進行法事的道士。《唐六典.卷四.尚書禮部.祠部郎中》:「道士修行有三號:其一曰法師,其二曰威儀師,其三曰戒律師。」《水滸傳》第四十七回:「說這廝也好大膽,獨自一個來做細作,打扮做個解魘法師,閃入村裡來。」也作「法官」。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法師爲梵語輸入詞,原指佛教研習佛法經藏的僧侶,如同研習律藏、戒律的僧侶爲律師,是一類宗教身份稱呼,後來逐漸演變為佛教僧侶的代名詞,同時道教加以吸收,也稱精通、研習道教經文者爲法師;民俗文化中也用以翻譯西方傳說中的魔法巫師. 法師(梵語:;),佛教出家眾的頭銜之一,原來指能精通、研習佛法,能為俗人解說佛法者;一般通曉經、論或律之行者,分別稱為經師、論師或律師,在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一三中,比丘分為經師(經藏精通者)、律師(律藏精通者)、論師(論藏精通者)、法師(善於講法者)、禪師(精通禪定者),一共五類 . 今日通常以“法師”泛用來作為佛教僧侶的敬稱. 對鳩摩羅什、玄奘等對翻譯經藏有卓然貢獻之大譯經師,則多稱三藏法師(梵語:tripiṭaka-ācārya;巴利語:tipiṭaka-ācariya;原意均是“三藏阿闍梨”、“三藏和尚”). “民間信仰”的頌經和尚(經懺僧、趕經懺)亦稱法師,手持佛塵或鈴、法器、敲鐘、打鼓等儀式,口中唸佛經、咒等,進行祈福、消災、解厄、護佑、求平安或普渡等法事. 精通經戒、主持齋儀,度人入道,堪為眾範的道士,為法師. 能養生,教善行,堪為人師...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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