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人眼目

ㄓㄜㄖㄣˊㄧㄢˇㄇㄨˋ

zhē rén yǎn mù

解釋

蓋住他人的雙眼,以掩飾事實的真相。《程乙本紅樓夢》第七五回:「這種遮人眼目兒的事,誰不會做?且再瞧就是了。」也作「遮人耳目」。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義參「掩人耳目」。見「掩人耳目」條。

典源

此處所列為「掩人耳目」之典源,提供參考。《大宋宣和遺事.亨集》近聞有賊臣高俅、楊戩,乃市井無籍小人,一旦遭遇聖恩,巧進佞諛,簧蠱聖聽,輕屑萬乘之尊嚴,下遊民間之坊市,宿於娼館1>,事跡顯然,雖欲掩人之耳目,不可得也。〔注解〕(1)娼館:妓院。

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掩人耳目」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掩人耳目」的典源本於《大宋宣和遺事.亨集》。《大宋宣和遺事》主要敘述宋徽宗、欽宗、高宗三朝的故事,其〈亨集〉裡有一段記載:宋徽宗眼見國勢漸衰,又有臣子上奏國家將有刀兵之危,因而十分憂愁。陪侍在旁的平章高俅、御史楊戩,見徽宗悶悶不樂,就建議徽宗要及時行樂。於是他們帶徽宗微服出遊,到了金環巷,與名妓李師師喝酒作樂。這件事傳到諫臣曹輔耳中,隨即進表直諫徽宗不該被奸臣蠱惑,貴為天子竟到市井民間遊玩,寵幸娼妓,睡在娼館裡。這種行事舉動,想要遮蔽他人的耳目,實在不可能。如果天下人都知道了,史官也記在史書上,到時可是貽笑萬代,不可以不謹慎啊!後來「掩人耳目」這個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比喻用假象欺騙、蒙蔽他人。如《鏡花緣》第七三回:「就如人家做文,往往竊取陳編,攘為己有,惟恐別人看出,不免又添些自己意思,雜七雜八,強為貫串,以為掩人耳目。」

書證

01.《程乙本紅樓夢》第七五回:「這種遮人眼目兒的事,誰不會做!且再瞧就是了。」

成語典

相關詞

你最近的查詢

只有你看得到
已停用 啟用查詢紀錄
  • Loading...
沒有紀錄
MD5 SHA1
a70988e7d01e88bc03b46779a0f92897 a962b318e1fcf178a4329f1062d1cf55b2b33286
什麼是雜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