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

ㄌㄧㄥˇㄕˋ

lǐng shì

解釋

政府派駐外國保護僑民的外交官。負責處理商務、航運、行政及公證等事務。他父親奉派駐日擔任領事,下個月就要上任履新。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政府派駐外國保護僑民的外交官。負責處理商務、航運、行政及公證等事務。

重編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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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事是指一國政府派駐另一國,維護本國利益,保護本國公民及法人合法權益的外交官員,駐外領事館是其工作機構. 領事官員是一國政府同該國在外僑民的重要聯繫樞紐. 駐外大使館通常設有領事處,並指派外交官員負責領事事務. 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的規定,領事官的職責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促進派遣國與駐在國關係的發展,增進相互瞭解. *爲本國公民頒發、換發、補發護照等身份證件;爲前往或途經本國的外國公民頒發簽證. *擔任民事登記員和公證人,包括接受有關國籍問題的申請;登記本國公民的結婚、出生、死亡;爲本國公民及外國公民出具文書;認證本國和駐在國有關當局所頒發文書上的簽字和印章等. *處理有關本國公民遺產的事務. *監督和檢查具有本國國籍的船舶、飛機、火車、汽車等交通運輸工具並向其提供必要的協助. 特別是接受國當局對其採取強制措施時. *在本國公民遭逮捕、羈押時,行使探視權以及協助向駐在國政府進行協調等工作. 另外開展情報工作也被認爲是領事的重要職責之一. *《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 *領事館 *領事轄區 * *名譽領事 *大使 *大使館...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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