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勞工組織

ㄍㄨㄛˊㄐㄧˋㄌㄠˊㄍㄨㄥㄗㄨˇ

guó jì láo gōng zǔ zhī

解釋

西元一九一九年成立,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由政府、雇主、勞工三方代表組成的國際性組織。原始的聯合國成員國與承認該組織章程並得到國際勞工組織大會三分之二表決通過的國家,均可加入。該組織以維持社會正義為宗旨,保障勞工的工作權與合理勞動條件。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 ILO;Organisation internationale du Travail;Organización Internacional del Trabajo)是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也是聯合國唯一的三方機構(政府、僱主和工人). 該組織成立於1919年,其設立是《凡爾賽和約》的組成部分. 該組織制訂勞工標準、政策和計劃,促進所有女性和男性享有體面勞動,追求社會正義以建立世界持久和平. 該組織因保障社會正義、努力增進國家間情誼獲得了1969年諾貝爾和平獎. 截至2021年3月,該組織共有187個成員國. 1919年1月至4月期間,巴黎和會先後於巴黎和凡爾賽宮召開了會議,其設立的勞工委員會起草了《國際勞工組織章程》,國際勞工組織作爲國際聯盟的附屬機構成立. 《章程》借鑑了國際勞工立法協會(1901年於巴塞爾成立)運作中產生的理念,其序言概括了包括安全、人道、政治和經濟等驅動該組織誕生的因素. 鑑於只有以社會正義爲基礎,才能建立世界持久和平; 鑑於現有的勞動條件使很多人遭受不公正、苦難和貧困,以...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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