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ㄐㄧˊㄌㄧㄣˊㄕˋ

jí lín shì

解釋

城市名。位於吉林省中央、松花江中游。是全省農產集散和加工中心,工業、造紙業發達,化學工業尤為著名。為瀋吉和長圖鐵路的交會點。

重編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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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滿語名爲吉林烏拉(,意爲“沿江”),別稱“北國江城”,位於東北平原中東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吉林省下轄的地級市,爲吉林省第二大城市,原吉林省省會. 吉林市是中國唯一一個與省同名的城市,亦是中國全境城區人口在100萬人以上的大城市中最偏東者. 吉林市位於吉林省中部偏東,陸地面積2.77萬平方公里,總人口362.37萬,其中市區人口181.88萬;除漢族外,還有滿、朝鮮、回、蒙古等34個少數民族. 吉林市官方以公元前2世紀北扶余立國、於現今吉林市市區東團山麓建都“穢城”爲其城市史之始,距今大約2200年,而人類活動史更可追溯至石器時代. 1882年清政府在吉林地區設置吉林府,1936年僞滿洲國政府設置吉林市. 吉林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地方組織法》規定批准的較大的市,有制定地方法規的權力;此外吉林市還是是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國家園林城市、全國文明城市. 吉林市是2007年亞洲冬季運動會的協辦城市. 吉林市原名“吉林烏拉”,爲滿語地名,意爲沿江. girin在滿語中意爲“沿”;ula則是“江”的意思,如松花江,滿語即爲sunggari ula. 吉林市...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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