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帥權

ㄊㄨㄥˇㄕㄨㄞˋㄑㄩㄢˊ

tǒng shuài quán

解釋

國家元首對軍隊擁有掌握、調遣及指揮、運用的權力,以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秩序。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統帥權(Oberbefehl;supreme command)又譯為最高指揮權,指統帥武裝部隊者具有的最高、全權指揮權限. 盛行於19世紀末至20世紀前半德國公法學上解釋成國家元首指揮軍隊的權力,涉及軍政、軍令(military administration and command)體系之分野. *當時德國公法學通說:元首發布軍事命令(軍令)統率軍隊乃指揮權,不需法律授權,也不受國會監督;軍事行政(軍政)屬統治行為、依法行政,接受國會的監督. *中華民國、過去的日本在普魯士軍制影響下採納統帥權理論,尤其前者落實於法律條文中. *國家元首為軍隊統帥行使統帥權,可分名義上如英國、奧地利,或實質上如美國、俄羅斯、法國、中華民國等. *像中華人民共和國、越南、朝鮮,前蘇聯及東歐等採集體領導的共產國家,並無國家元首為軍隊統帥的概念. 不過這些國家大多參考軍事委員會或國防委員會的方式,以政黨領袖(總書記、第一書記)身分兼任最高軍事機關領導人來掌握實質軍隊指揮權. 英國君主為軍隊之統帥,確立後來大多立憲國家元首為軍隊統帥的典範;惟實際指揮權依慣例在內閣手上. 德意志皇帝威廉一世時...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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