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罪

ㄑㄧㄤˇㄉㄨㄛˊㄗㄨㄟˋ

qiǎng duó zuì

解釋

明知沒有取得的權利,卻趁人不備,不及抗拒下,公然掠奪他人財物的犯罪行為。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搶奪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罪名之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搶奪的定義爲: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乘人不備,公然奪取他人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 與搶劫罪不同之處就在於:本罪只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屬單一客體行爲. 而搶劫罪則是帶有暴力、脅迫的手段去劫取財物.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刑法》規定,對搶奪的懲罰爲: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 (4)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263條關於搶劫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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