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須有

ㄇㄛˋㄒㄩㄧㄡˇ

mò xū yǒu

解釋

指實際上不存在或憑空捏造的罪名。你不要用莫須有的罪名來誣賴我。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恐怕有、也許有。《宋史.卷三六五.岳飛傳》:「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後用來比喻誣陷的事情。《聊齋志異.卷四.田七郎》:「殺人莫須有!至辱詈搢紳,則生實為之,無與叔事。」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莫須有為南宋時期中古漢語的口語,原意「或許有」. 以秦檜誣害嶽飛之詞“該事體莫須有”而聞名,於今漸成成語,後人以之借代「恐怕有、也許有」,常說“莫須有的罪名”,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之意. 紹興和議之後,宰相秦檜唆使其同黨万俟卨向宋高宗呈上一道捏造嶽飛抗金時擁兵不救、放棄陣地等許多「罪名」的奏摺. 此後秦檜再收買張俊、王貴、王俊去誣告嶽飛兒子嶽雲曾寫信給張憲,欲與之共同發動兵變. 紹興十一年九月,張憲被捕入獄;十月嶽飛、嶽雲兩父子也入獄. 已經辭官在家、明哲保身的老將韓世忠忍不住,去問秦檜嶽飛何罪,秦檜蠻橫地回答:「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韓世忠氣憤地說:「『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是年十二月,高宗賜死了嶽飛 . 「莫須」二字具體意義眾說紛紜. 主要有以下幾種主張: *清代的《資治通鑑後編》認爲“莫須有”三字是誤寫訛傳,《續資治通鑑·考異》引《中興記事本末》的旁證,認爲是“必須有”,朱彝尊亦同意此說. *呂叔湘引用俞正燮《癸巳存稿》標點做“莫,須有”的說法 ,解釋爲“或許有”,“世忠截其語而合之,以詆檜之妄. ” *俞正燮《癸巳存稿》認爲當做“莫,...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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