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ǎi pàn
法官或體育裁判更改原先所作的判決。例這個案件因罪證不足,被告經高等法院改判無罪後釋放。
法官或競賽裁判更改原先所作的判決。如:「由於新事證的出現,洗清被告的冤情,法官改判無罪。」「原已判定安全上壘的球員,對方教練提出抗議,後經重播輔助判決,改判回壘不及遭觸殺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