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

ㄙˋㄇㄧㄣˊ

sì mín

解釋

舊稱士、農、工、商為「四民」。傳統社會中,商人是四民之末,地位最為低下,今日則大不相同。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舊稱士、農、工、商為「四民」。《國語.齊語》:「管子對曰:『四民者勿使雜處。』」《文選.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故四民有業,各以得志為樂。」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四民是古代中國對平民職業的基本分工,指士(學者)、農、工、商,但其次序歷代有所不同. 《春秋穀梁傳·成公元年》按「士商工農」劃分:「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夫甲,非人之所能為也. 丘作甲,非正也. 」但有論者認為這個次序並無隱含社會高低之義. 《荀子·王制篇》亦有「農士工商」的排列. 明末清初學者顧炎武《日知錄》曾說:「士農工商謂之四民,其說始於管子. 」指春秋時期齊國宰相管仲最先將訂下「士農工商」的次序,一直沿用至今. 《管子》曰:「士農工商四民者,國之石,民也. 」 受儒家文化影響,越南、朝鮮、日本、琉球等漢字文化圈國家,皆在不同程度上沿襲了中國的「士農工商」四民的劃分. 在日本封建制度中在「士農工商」的劃分之外,另加入「賤民」類別,「士」則指武士. 「士農工商」引入日本時,在鎌倉時代其字義仍與中國類同,日本南北朝時代展開四民論,天皇認人皆四民. 室町時代始有改變,士農工商除了職業別之外,還有身份階級之分. 在朝鮮王朝時期,朝鮮朝廷使用良賤制度,將全國除了王族之外的人分為良民和賤民兩種. 其中,良民按身份高低分為兩班、中人、常民、白丁四等,各等級之間...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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