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滅時效

ㄒㄧㄠㄇㄧㄝˋㄕˊㄒㄧㄠˋ

xiāo miè shí xiào

解釋

法律上指凡請求權經過一定連續期間而不行使,以致權利歸於消滅的法律事實。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消滅時效(statutes of limitations)是民法的制度,指的是請求權因一定期間不行使而消滅或效力減損的時效制度. 通常在民法的時效期間裡面,可以分為「取得時效」與「消滅時效」二種. 與消滅時效不同,取得時效係指非所有權人佔有他人之物繼續行使權利達一定期間而取得權利之制度. 其意義有三: 1.尊重客觀現存秩序,維護社會交易安全 權利外觀的繼續不變,會產生信賴,例如土地遭他人長期佔有而不加以排除,產生社會長期的信賴時,為了維護交易的安全、法律秩序的安定,此時即不宜也不易再加以推翻. 2.簡化法律關係,避免訴訟上舉證困難 權利人長期不行使權利,會導致舉證日益困難,進而造成訴訟久延,與訴訟經濟的原則相悖,也會導致法律關係長久難以確定. 故此,技術上,以時效代替證據可使法律關係早日確定. 3.在權利上睡眠者,法律不宜長期保護 羅馬法諺「法律幫助勤勉人,不幫助睡眠人」(vigilantibus et non dormientibus jura subveniunt), 在私法自治的原則下,與公益無關者,權利人雖有權利不行使權利,但是長久不行使權利的情況下容易產生上述弊病,為...閱讀更多

中文維基百科

相關詞

你最近的查詢

只有你看得到
已停用 啟用查詢紀錄
  • Loading...
沒有紀錄
MD5 SHA1
326f2bff535aac861aaa7bbdc9017915 948e793c4bbb709013603da4f98d0c9d5ca54369
什麼是雜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