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兵
ㄧˋ ㄨˋ ㄅㄧㄥ
yì wù bīng
解釋
徵兵制度下的兵士。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義務兵,是新戰士進入中國人民解放軍後的第一個服役階段,爲期兩年. 義務一詞並不表示為徵兵制,目前現行還是自願入伍募兵制,但此一兩年階段還是被稱為義務兵,預留必要時採取徵兵制的可能. 第一年爲列兵,第二年爲上等兵. 在兩年義務兵服役期完成後,軍隊會根據需要及戰士個人意願予以區分,大部分會退伍轉入預備役,一部分會繼續服役進階爲一級士官. 也有少數特殊情況,如參軍期間報考軍校、因疾病或其他原因未完成兩年服役期而提前退伍等. *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證 分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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