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粹
ㄋㄚˋ ㄘㄨㄟˋ
nà cuì
解釋
由希特勒所領導的國家社會主義德意志勞工黨的簡稱。西元1919年創立,1933年取得政權,以極權方式統治德國,1945年德國戰敗後遭禁止。其政策以領土擴張為主要宗旨,而以日耳曼優秀種族來統治各民族為其最終目標。§英Nazi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納粹黨的簡稱。參見「納粹黨」條。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納粹,本意爲“納取精粹”,後作爲德國一舊政黨之譯名,此時其舊譯爲南尖 ,並衍生出許多有關含義,可泛指下列有關條目: *納粹黨:成立於1919年德國慕尼黑的政黨,在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解散. *納粹德國:指德國在1933年-1945年被納粹黨統治的歷史. *納粹主義:與上述政黨有關的一種極權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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